昨天(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自驾租车和分时租赁共享汽车行业提出管理要求,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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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明确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经营服务和承租人用车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租赁合同应包含的基本内容,明确了小微型客车租赁平台公司应当承担租赁经营者责任。
此外,明确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具备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对收取承租人押金和预付资金的,要按照《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管理押金和预付资金。公众可通过点击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发送电子邮件、通信等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9月6日。(总台央视记者唐颖)
(编辑朱辛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