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肌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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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报销的医疗险,1000多元竟然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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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的印象中,医疗险只要是以社保身份投保的,报销时扣除起付线后,剩下的医疗费按照%比例全报销,这是真的吗?这也不一定,有些情况将颠覆你的认知。我们举例说明:

案例

年11月某天,36岁的金女士因子宫肌瘤住院治疗,手术很顺利,住院10天花了.36元,医保报销了.52元,剩余的.84元,医疗保险报销了.84元,结果还有.16元没报销。金女士就纳闷了,我买的医疗险可是%全保的,保险公司是不是算错了?非常郁闷和不解。我们先看保险条款,如下图所示:

于是,金女士拨通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查讯后并告知其缘由,这下金女士不再郁闷了。

原来,金女士的妈妈的高血压药马上吃完,在出院时私下跟主治医生沟通一下,让医生开了一些她妈妈常吃的高血压药。这.16元费用自然被剔除了。

案例分析

金女士因子宫肌瘤住院治疗,而不是因为高血压。.16元的医疗费,是用来买高血压药的,自然是不报销的。

抱着侥幸心理,自认为有医保和医疗保险,大多数人和金女士一样,都会忽视条款中的“必需且合理”的规定。如下图所示:

理赔时,会让大多数人感到是流氓条款。

条款解读

什么叫合理且必须?不就是保险公司不想赔吗?慧安君把这个问题讲清楚,说白了,保险公司是盈利企业不是慈善机构,是要生存的,如果只要住院的所有医疗费都可以报销,那么保险公司都要疯掉了!

保险公司在判定是否符合“合理且必须”的规定,大多数都要参考医生的意见。

“合理且必须”这一原则是依据保监会《健康险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保险公司经营医疗保险,应当加强与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等合作,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方便的医疗服务。保险公司经营医疗保险,应当按照有关*策文件规定,监督被保险人医疗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加强医疗费用支出合理性和必要性管理。

第五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积极发挥健康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对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的作用,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

接下来,我们就涉及到理赔的几个关键点,来深入解读“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的条款规定:

(一)符合通常惯例

这一条很好理解,比如都是由于严重的骨性关节炎,做膝关节全膝关节置换术,住院一般也就5万元左右,您却要报销高干病房,报销相关营养品、保健品,共计10万元的医疗费,那肯定不行。

二、医学必须:

1、治疗疾病必须的项目

比如你本来因为高血压住院的,结果还顺带着把妇科检查的费用,也趁这个机会一并报销了,这明显就属于非治疗必须项目。

2、不超过安全、足量治疗的原则

这个由医生来定义,如果医生明明只需开了一个疗程的药就足够了,结果你却觉得反正都可以报销,多开点家人也能用,硬生生拿了3个疗程要去报销,就违背了这个原则。

3、由医生开具的处方药

医院开具的处方药肯定能报的,但如果你拿江湖野郎中开的治癌偏方去报销,没有正规发票,还不是保险合医院,那么保险公司肯定是不报销的。

4、非试验性的、非研究性的项目

如果是试验性的项目,很多本就是免费的,而且试验中的药品根本没法评估,自然也就缺乏理赔的依据。

总之,合理且必须的费用支出是被保险人需举证的,如理赔时提供就诊资料,比如用住院发票、药清单,住院病历等。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该费用属于非合理且必须的,由保险公司举证说明。

对于“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并没有大多数人想象中那么苛刻,如果不是变着法儿想通过保险去占保险公司的便宜,那么完全不用担心理赔的问题。

写到最后

希望今天的分享对你有帮助,有保险方面的问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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