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医保又一起拒赔案,一女士患卵巢癌后因“子宫肌瘤”被拒赔。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共鸣。今天我们来一起解析下这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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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年,某女士为自己的父母在支付宝平台上购买了好医保长期医疗险。今年3月,母亲被确诊为卵巢癌,于是在4月向支付宝申请理赔。
最终因为违反了健康如实告知:“就诊病历显示超声发现子宫肌瘤5年”,本次理赔申请被拒并且解除了合同。
拒赔原因如下:健康告知未如实告知。
02
超哥说:
子宫肌瘤也是肿瘤?
一时之间,广大网友也非常担心,这个案例并非个案,很多网友留言也有过类似经历。
子宫肌瘤怎么怎么就成肿瘤了呢?
子宫肌瘤是广大女性的常见疾病,症状不明显,身边的阿姨妈妈,总会遇到几个有过子宫肌瘤的,如此普遍的疾病,在我们认识中,根本就不算啥。所以对于此次拒赔非常不理解。
但是保险公司不那么认为。
“子宫肌瘤”是发生在子宫内部的良性肿瘤,单发或者多发,常见于35-45岁的女性。
我们来看看好医保的健康告知是怎么样的:
子宫肌瘤属于良性肿瘤,理论上来说,投保人确实犯了没有如实告知的错误。
好医保有权解除合同么?
如果说投保人因为过失而没有如实告知,那保险公司就有权解除合同么?
我们来看《保险法》第十六条:
这里写的,因为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是不能忽略的是后半句,足以影响保险人觉得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
而在好医保上如果试着投保,你会发现,如果子宫肌瘤并未手术,则除外子宫肌瘤及其恶变的治疗责任;如果已经手术,且病理为良性,则除外子宫肌瘤复发及其恶变的责任;如果已经手术,且恶化,则会拒保。
根据投保人的情况,如果如实告知那也就是除外子宫肌瘤及其恶变的治疗责任。承保情况是,同意承保且没有提高费率。
一刀切的解除合同并不合理。
拒赔是否合理?
保险公司不赔,依据的是健康告知第二条,也就是“肿瘤”,但是根据常识,子宫肌瘤,往往会被认为是妇科疾病,并不会被当作肿瘤来理解,很容易被忽略。
询问义务应该是全面、具体、明确的,不能是概括性的,并且这种询问必须使投保人知道并理解。保险公司没有对肿瘤的性质、类型进行提示,并且做出合理解释。
另外,子宫肌瘤和卵巢癌,并不存在直接关联性,子宫肌瘤并不一定会导致卵巢癌。在保险中发生纠纷时,如果保险公司要拒保,就要证明,病因和这条因素是否成为影响其同意承保或者提高费率的证据才可以。
而从之前投保可以看出,就算做了如实告知那也就是除外子宫肌瘤及其恶变的治疗责任。卵巢癌并不属于除外责任,并不影响理赔结果。
所以拒赔,也不合理。
最后,
我们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做好如实告知,如果有不懂的,建议也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投保。好好投保,可能最后的结果就会不同。
此次案例,好医保的保险公司抓到了拒赔的理由,属于能不赔的就先不赔。如果诉诸于法律,虽然可能大概率得到理赔,但是保险公司会有专门的部门陪你耗时耗神,会成为非常糟心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