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威宁县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对威宁县巡游出租车客运价格调整进行听证。县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代表、专家、成本检测机构、听证人、消费者、经营者等组成的听证群体参加听证会。
通过听证和应邀参会人员对征求意见表的选择,19名应邀参会人员中认可调整方案一的14人,占应邀参会人员的74%;同意打表范围的19人,占应邀参会人员的%。
听证通过后,威宁县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为:
1.白天(6:30至22:00)起租价6元/车次,起租里程3公里,超出起租里程实行米分段计价,每超出米增加收费0.9元,不足米按米计费。
2.夜间(22:00至6:30)起租价7元/车次,起租里程3公里,超出起租里程实行米分段计价,每超出米增加收费0.9元,不足米按米计费。
3.空驶费:载客行驶6公里以内不收空驶费,超过6公里以后实行分段计价,每超出米按1.2元计费,不足米按米计算。
4.低速等候费:出租汽车起运后,根据乘客要求等候或因道路条件限制路遇堵塞、交通信号等,时速低于12公里时按时间计费,实行免等5分钟,即低速和停车等候5分钟不计费,其后低速行驶或等候按5分钟折合1公里计价收费1.6元人民币(计价器以每2分30秒计价一次收费0.8元人民币)。因驾驶员原因停驶的,停驶期间暂停计收低速等候费。
5.包车费:由司乘双方协商确定。
7.因乘客和线路需要而发生的过路过桥过渡等费用由乘客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支付。
8.运价结算:现金支付采用尾数四舍五入取整至元,即结算的尾数小于0.49元(含0.49元)时舍去不计收,结算数尾数大于0.5元(含0.5元)至0.99元时按1元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