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年轻人条件越来越好,而且做事也非常的洒脱,更有着自己的独立思想,但是这些思想是对是错那就不好说了。前不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相当奇葩的案件,十八岁的事主小穆打算进行一场轰轰烈烈的成人礼,于是花重金租了两辆豪车,没想到这次租车庆生造成实实在在的损失就高达数十万元,小穆更是面临近百万元的索赔。
事情还要从去年小穆的18岁生日说起,小穆当时想要自己的成人礼与众不同,于是就想租两辆豪车拉风一下。但当时小穆并没有驾照,所以他就委托朋友戴某帮他去租车行租下了两辆豪车。一辆是市价多万元的劳斯莱斯库里南,一辆是市价多万元的宾利欧陆轿车,这两辆车仅仅一天的租车费用就花了小穆两万多元。
随后由戴某驾驶这辆库里南,小穆的朋友周某驾驶宾利,三人一起去香河耍了一圈。但是乐极生悲,在小穆生日第二天的凌晨,他乘坐朋友周某驾驶的这辆宾利时发生了交通事故,所幸这是一起单方事故,只是撞到了道路中间护栏,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过交管部门认定,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这辆欧陆的车损也高达几十万元。
由于宾利的很多配件都需要进口,导致一直等了三个多月,才将这辆宾利车修好,仅仅修车费就高达35万余元。而这还是不最大头的,按照租车公司的说法,这3个月的停驶造成的损失也必须赔偿,按照每天租车价格元算,最终租车公司提出了98万元的天价索赔。
但是小穆却对租车公司的索赔有所怀疑,双方一直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租车公司最终一纸诉状,将租车的戴某、开车的周某和真正的出资人小穆一起告上了朝阳区人民法院。那么究竟谁该对这起事故负责呢?其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管是帮助小穆签订租车合同的戴某,还是帮助小穆开车的周某,都是受小穆委托的。
也就是说不管是戴某还是周某,其实和小穆都是代理关系,所以最终法官认定,该由实际出资的小穆来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究竟该赔多少钱呢?因为车辆贬值损失和所谓的停驶费用难以判断,毕竟车辆不是每天都能租出去,而且车损本来也自然存在,所以最终法官对租车公司的请求进行了酌情删减。
近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由被告人小穆支付这辆宾利欧陆停驶期间的损失55万元,车辆贬值损失15万元,总计赔偿原告租车公司各项损失共计70万元。不得不说小穆这个成人礼过的是相当奢华,租车游玩花的钱那都是小钱,这拉风的代价足足高达70万,相信能让小穆记一辈子了!
我们也提示大家,尤其是青少年朋友,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不要为了所谓的面子而失去了其他。而作为父母我们也该对孩子言传身教,不要让孩子浮于表面,甚至变成纨绔子弟。可能小穆的家庭承受的起这个损失,但如果是个普通的工薪家庭呢?2万元租车百万元赔偿,谁又承受的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