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汽车租赁行业发布行业自律“34条标准”
经营者不得将他人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用于租赁
近日,三亚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发布行业自律“34条标准”,余家租车公司共同承诺,依法合规经营,有序规范竞争,打造汽车租赁行业新风尚,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据了解,“34条标准”对汽车租赁经营秩序进行规范,提出经营者应按照诚信、守法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严格遵守汽车租赁行业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指示。租赁车辆的车主必须与经营者名称相符,经营者不得将他人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用于租赁。对于不符合租赁标椎的车辆不得出租,违法出租造成的后果由出租方承担,同行调车的由车主与商家共同承担。
为减少消费纠纷,“34条标准”明确,《汽车租赁合同》应对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发生的费用予以确认。承租方原则上只承担车辆的燃料费、通行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经营者承担租赁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年检费、保险费及车辆正常的保养、维修费用(如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因承租方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维修费,承租方应承担全部或部分。
据悉,为打造汽车租赁行业良好营商环境,三亚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今年成立了投诉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热线、热线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纠纷办件,专人负责调解,截至目前已调解余起,调解满意率达90%。下一步,三亚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将探索试行行业黑名单、游客黑名单制度、免费客服培训,以及协会先行赔付机制,树立良好行业形象,打造海南自贸港一流营商环境。
(记者赵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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