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肌瘤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厦门男子替人租车,3年后被告上法庭法官
TUhjnbcbe - 2025/1/26 21:32:00

一起看似普通的逾期还车案件却另有隐情,原告租车公司说车辆久久没有归还,还拖欠了30多万元租金,而被告则说自己没有租车,也没有驾驶。近日,经法官抽丝剥茧、探寻真相,湖里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车纠纷。

合同到期3年才起诉被告却称不认识驾驶人

今年初,厦门某租车公司将阿军(化名)起诉至湖里区法院。租车公司提交了租车合同、租车单、验车单、缴款单等证据,要阿军尽快还车,并支付逾期还车的租金30多万元。这些证据表面看来都没有问题,阿军也没有反驳,但却说自己没有实际租车。

承办法官仔细一看,这份租赁合同已经到期3年了,原本只是短期租车,截止时间是年1月1日。为何租车公司过了这么久才主张权利,是否有意放任损失扩大?在法官的询问下,租车公司才说,车子的实际驾驶人是阿强(化名),结果阿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车内3人死亡,路政财产也受损。而且阿强驾驶证过期,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也不愿意理赔,因此拖延了起诉时间。而这时,阿军又说,自己并不认识阿强。

租车公司存在管理漏洞法官调解促成和解

为了核实案件情况,承办法官先后两次向交警部门发函,调取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原、被告在车辆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所做的笔录。接着,法官又组织原被告双方一同前往停放车辆的现场。经了解,车辆只要付清事故施救费用、停车费用,就可取回。阿军看到了残破的事故车辆受到了触动,这才承认自己撒了谎。

原来,阿军向阿强借债未还,阿强驾驶证过期,阿军便答应以自己名义租车,万万没想到阿强在高速上发生交通意外。阿军家庭比较困难,孩子还小,因害怕担责在法庭上不肯说出实情。

但阿军又说,合同等材料是他亲笔签字,验车单上的签字不是他的字迹。案件又面临新的问题,如果要进行笔迹鉴定又要产生鉴定费,还延长了案件审理的时间。于是,法官先要求租车公司对验车单的形成过程进行内部调查、提交材料,发现租车公司确实存在管理漏洞。这时,法官再次组织调解,认为双方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妥善处理矛盾。最终,双方同意以1万元的赔偿金达成和解,目前也已经支付完毕。

(文/记者彭菲通讯员湖法漫画/刘哲姝)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1
查看完整版本: 厦门男子替人租车,3年后被告上法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