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做生意名义分别从南阳3家汽车租赁公司租来6台高档汽车,通过王某伪造虚假车辆信息,先后在南阳、邓州、唐河、镇平、方城,以2万到7万不等的价格抵押给寄卖行或个人套现,均分非法获利30万余元。
目前已抓获该诈骗团伙成员5人成功追回4台租赁车辆向受害人退赔11万元现还有3名嫌疑人在逃2台涉案车辆正在追查。
邓州警方郑重警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案在逃人员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
汽车租赁公司:
防止空手套白狼汽车租赁公司在办理车辆租赁业务时,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认真审核承租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必要时应该要求提供财产证明情况以及担保等方式,降低租车风险,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证件,花“小钱”从租车公司租个车,然后抵押给第三方骗取高额资金,这种“空手套白狼”的套路。
寄卖行或个人:
认真核实由于租车人不是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对租赁车辆没有处分权,抵押租赁车辆是无效的。广大市民朋友和典当寄卖行,在二手车交易或者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中,签订抵押合同前,应对抵押物认真核实,特别是二手车辆,一定要详细查验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向车管部门进行核实,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正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小便宜吃大亏蜀黍再次奉劝广大网友,但凡涉及到财物一定要多个心眼提高警惕避免钱财两空!
源自:平安邓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