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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打车的出现老老长时间了,从其出现到如今,南湖畔上的柳树枯了又绿,绿了又枯,已不知有几度春秋。
“滴滴”出现,让市民们享受到了戳戳手机,随叫随到,不必在严寒酷暑下等靠,就能很快的打车的福利;此外,也不必因费用问题,车主和顾客之间起争执;尤其是,一切全在网络监控下,很有安全保障……
滴滴出行,很便利,很安全,是个好东西,市民很喜欢。
尤其是,外出喝酒,随手打个滴滴,很方便;在酒局上,可以放开量喝,不必担心查酒驾,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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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
昨天,打了一个滴滴。上车,车主是一大姐(暂称滴姐吧),轻轻划了一下手机,道:“路程很近,先把单子划了,最近查的很严!”
作为一个写公号的我,感觉这有点意思,有必要问了解一下,于是,问:“查着,如何?”
车主简短两个字:“罚款”。
我本能问:“多少?”
车主:“一万”。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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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无聊,前两年也开过“滴滴”,感觉赚钱很难。作为专职滴滴车主,一天干10个小时,就已经对体力、精力构成了挑战,非常累,赚的钱里浸着饱满的汗水。
再就是,滴滴车主生意最好的时间段是早晚上下班高峰期,接单最多之时,也是车流量最大之时,根本跑不起车来。
另外一个接单高峰期,是晚上9点左右,酒店的食客散场,回家的,唱歌的,洗浴的……,此刻,还能接一部分客人。但,这个时间段的客人,喝醉的,吹牛的,三四个人拼团打一个车的;当然,也有妖冶的,飘着浓烈香味的夜场女。人员成分复杂,令人神经紧张。
除此,即便对小城道路极度熟悉,但依然,很可能行驶违章,一次少则50块,多则块。
而一滴滴车主,一天工作10个小时,平均起来,收入大概块左右。
综上,开滴滴,这钱挣的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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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及此,我对“滴姐”道:“1万块,罚一次,几个月就白干了,你可得小心。”
“滴姐”指着车前仪表数额,告诉我:“今年,已经被查一次了,罚款元。滴滴公司刚把这钱,打到我账户上。“
“你们罚款,滴滴公司兜底?“
“恩,一年只报销一次“
听到这里,我忽然感觉,这“滴滴公司”挺牛。
尽管有关部门还在稽查这“滴滴”,但小城满大街上“滴滴”到处接单,而且,可以预见,“滴滴”貌似不会因此减少或者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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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合理。
有关部门如果认为“滴滴”是违法的,予以稽查,定性为“黑出租”,完全可以从源头来,将“滴滴公司”这套软件系统关闭,很简单就能解决这个事情。
根本,用不着,在乘客下车后,瞄上“滴滴”,进行稽查罚款。
如此,罚的和被罚的都感觉有点滑稽。
就好比,近年来,推广的那个清洁“蛋糕煤”,以计划的形式,外加补贴,推广给农村取暖用。但是,老百姓却不是很愿意用。这给农村干部工作带来压力。
如果,真想推广,且这“蛋糕煤”又环保的话,完全,可以将“块煤”禁止生产,从源头上掐断,老百姓没有选择,自然就选择“蛋糕煤”了。用不着镇村两级耗费精力,做群众工作了。
最佳的例子,莫过于吸烟,既然倡导禁烟,全民健康;何不将烟草公司关闭,不生产香烟,一劳永逸解决问题;又何必,创城期间,又是张贴“禁烟标识”,又是“开禁言培训会”的。
当然,这些显然不可能。
毛主席说过,矛盾具有普遍性,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万事万物,讲究一个阴阳平衡。没有一个方子,以“一刀切”的干脆利落,能完全治疗好一个病症。
只有把握一个“平衡”,方方面面的利益都“照顾到”,这大概就是常态。
在社会问题上,永远没有“非此即彼”的解决方法。社会是多元的,人群是分类的,立场和角度是不同的,尤其“利益”都是要保证的。
因此,只能用“亦此亦彼”来解决。
西方的哲学家萨特说:存在即合理。
大概,这就是用来解析这些问题的“思维”思想指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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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小的时候,唯恐自己不够深刻,便经常读哲学书。及至,年龄大了,却发现,不必读书,生活中,也处处充满了哲学。
朱朱侠评:国务院号令项设立出租汽车三项许可,出租汽车又分为巡游与网约两种业态,相互补充,提供高低端服务产品,本没这么多少事。
细细回忆过往,滴滴刚开始是补贴巡游出租汽车的,从而打开市场。但,这不是他的目的,他要重新洗牌,打破出租汽车地方化发展模式,私家车进入行业市场,请注意一下这个词“网约私家车”而非“网约车”,这两个具有本质区别的词汇被混了,私家车进入出租车营运市场属于入侵行为,西方的哲学家萨特说:存在即合理。地方资讯今天说:合理存在即合法拥有!滴滴网约私家车合法吗?这样的存在即不合理。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必将遏制这种不法行为。私家车从事营运,不仅是行业管理更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不仅是处罚法的立法目的,也是许可法的立法目的。私家车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这是严重破坏合法经营者利益的行为。当违法成为“存在即合理”的表述时,那合法的行为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即便市场需要补充,也要遵循“宁缺毋滥”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