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衡水
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动
衡水
市区出租车
车用燃气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的公告
为疏导市区车用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维护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衡水市物价局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市区出租车客运运价暨建立车用燃气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的通知》(衡价经费〔〕9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年1月26日零时起启动衡水市区(主城区,不含冀州区)出租车车用燃气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在现行市区出租车运价基础上每乘次加收0.50元燃料附加费。
特此公告。
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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