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我们滴滴司机的生意很难,生活压力很大。多亏法院的方案,让我们吃下了‘定心丸’,谢谢你们。”近日,滴滴司机罗师傅重新签订租车协议后激动地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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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以来,滴滴司机罗师傅很苦恼。根据租车协议,自己每个月要向汽车租赁公司缴纳租金。但是受到疫情影响,最近一直没什么生意,每天都在亏钱,正处于入不敷出的经济状态,“连信用卡账单也还不出了”。
3月初,罗师傅和同公司的20余名滴滴司机,一起向汽车租赁公司提出“减免租金或者终止合同退还押金”。但是,汽车租赁公司不同意,而且因司机提前解约,公司表示要收取违约金。双方协商无果,来到了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经了解,该汽车租赁公司有承租司机余名,目前发生争议的有20余人,大多都拖欠车辆租赁费用,部分司机迫于当前生活压力,希望解除合同、退回押金,缓解燃眉之急。
“疫情期间,我们经营也很困难啊。”该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面对纠纷,既焦虑又无奈,“一旦司机解除合同,一大批车就要闲置下来,我们公司就无法正常经营。”
本着“为企业谋出路,为司机谋生活”的理念,江北法院跳出纠纷化解惯性思维,第一时间组成调解小组,开辟“共谋共生”式调解新思路,决定将这批案件解决在诉前。在分别了解汽车租赁公司和司机的想法意见后,法官制成当事人需求表,结合滴滴和租车行业的惯例及特性进行分析。
“疫情期间汽车租赁公司不让利给司机,疫情过后再招司机会更加困难,司机另找工作也不容易。不如退一步,让司机继续做,公司也继续运转下去!”法官从纠纷源头出发,组织双方反复调解,最终为双方重新拟定了车辆租赁合同:租期14个月,首月减免全部租金,次月减免20%,第三月减免10%,之后租金正常支付。
这样一来,公司可以继续维持车辆租赁,司机也解决了燃眉之急,同时将潜在的大批量诉讼案件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宁波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坚持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助力就业稳定和企业稳岗,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来源:宁波江北法院
原标题:《疫情期间,滴滴司机生意难做想退租,租车公司协商不成很无奈,法院送出“定心丸”!》